高层次人才 / 政策文件

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临委办发〔2019〕80号)
作者:区委人才办 阅读次数 : 5874 日期 : 2020.01.1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构建发达人才根系和最优人才生态,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聚天下英才共建临安。现就打造人才高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质量实施三大人才工程


(一)全球英才聚临工程


1.实施天目英才引育计划。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通过临安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人(万人)计划”、市全球引才“521”(万人)计划人选的,自人才入选一年后,根据作用发挥情况,分别给予本人一次性最高15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从区外引进的国家、省“千人(万人)计划”专家,通过临安申报被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本人最高100万元、8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人力社保局〕


2.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计划。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产业领域,重点引进一批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000万元项目资助(含省级资助),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500万元项目资助(含市级资助)。将跟进的风投、创投等市场化要素纳入团队项目评价标准,对市场认可、成果明显的项目最高追加项目资助20%的加速期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局〕


3.实施柔性引才引智计划。对所聘外国专家入选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对入选的外国专家,给予每次10万元生活补助。对引进外国专家入选市“115”引智计划的企业,按专家年薪高低分60-80万元、80万元以上2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50%、60%给予企业资助,每名专家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入选的外国专家,给予每次5万元生活补助。对入选市“115”引智计划的智力项目,按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外国专家,给予每次5万元生活补助。对获得国家“友谊奖”、西湖“友谊奖”、钱江“友谊奖”称号的外国专家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推荐专家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入选市钱江特聘专家的国内外专家,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资助期限2年。〔责任单位:科技局、人力社保局〕


4.实施“天目春雨”计划。深入实施临安区“812”人才培养工程,“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400万元资金,用于人才业务学习、项目实践、体检、疗休养等开支,重点培养第一层次人才(相当于市D类及以上人才)80名,第二层次人才(相当于市E类及以上人才)100名,第三层次人才(相当于区F类及以上人才)200名,对入选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人选,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的培养经费。选派“812”等高层次人才担任创业导师,每年安排100万元保障经费。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三年内培养千名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对首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区级专业技术工作室给予3万元的建站资助。〔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5.实施“天目之鹰”计划。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各类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组织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创二代”赴国(境)外培训考察。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定向培育研发人员和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引进专业辅导机构进行精益化管理、数字化改造等管理辅导。〔责任单位:经信局〕


6.实施“天目工匠”计划。定期遴选一批“天目工匠”,给予一次性2万元资助。对组织区级一类、二类竞赛的单位,分别给予每场不超过3万元、1万元的资助;每年安排12万元,对获得区级一类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给予个人资助。对参加本区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9版)》给予机构资助。每年安排60万元,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并在本区就业的给予个人资助。对新认定的区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3万元的建站资助。对获得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钱江技能大奖”的按照国家级5万元、省级3万元、市级2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资助。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和优胜奖的选手及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分别按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区“首席技师”“三十佳优秀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6万元、1.8万元资助。对入选“浙江省百千万”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分别按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资助拨付至所在单位。每年安排50万元,对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根据培训取证数按照标准给予机构资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每年安排10万元,对通过自主评价方式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按照标准给予企业资助。〔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总工会〕


7.实施“天目名家”计划。实施《杭州市临安区教育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落实“四个1000万”经费保障。实施《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落实“三个1000万”经费保障,并对民营医疗机构引进市级以上名医给予相应奖励。实施“文化名家”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资助;对获得全国、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按照上级奖励资金分别给予双倍奖励;对获得省、市“五个一批”人才认定的,给予每人5万元、3万元资助。加强电商人才培养,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从事本地电商人才培训的服务企业,年培训达200人次以上,且本地创业就业转化率达40%、50%、60%的,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7.5万元、10万元的资助。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取得高、中、初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资助。〔责任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宣传部、经信局、商务局、民政局〕


(二)专项人才引育工程


8.微纳产业人才专项。支持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微纳产业发展。对引进的微纳产业高层次人才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引进的微纳产业紧缺专业人才,在享受市、区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全日制博士5万元、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一次性补贴。给予微纳产业紧缺专业本科人才每人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三年。鼓励企业与高校等教育机构合作,建立微纳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给予企业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


9.生命健康人才专项。支持以生物医药为核心的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对引进的生命健康产业高层次人才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企业引进的生命健康产业(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紧缺人才,在享受市、区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全日制博士5万元、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经认定的生物医药初创企业,予以房租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支持新药研发,对新药进入临床Ⅱ期、Ⅲ期研究的项目,每项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新药注册证书并在本区产业化的,一类品种每个给予1000万元、二类和三类新药品种每个给予500万元的奖励。申请医疗器械获得注册证书并在本区产业化的,二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80万元的奖励。对新引进的生命健康产业众创空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器,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40万元、7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锦南新城管委会〕


10.乡村振兴人才专项。落实市新“125工程”,每年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0名。实施农民培训“4321工程”,每年培训新农村领军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支持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离岗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科技服务或创办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支持新农人回乡村创新创业。每年安排70万元经费,用于实施区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青年人才招引工程


11.加大青年人才集聚力度。对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给予12万元、7万元、2万元的生活补贴(含市级补贴)。对新引进且达到服务年限的人才,给予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毕业7年内的本科往届毕业生5万元、3万元、1万元的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人才5万元的生活补贴,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3万元的生活补贴。加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的建设,对经认定的见习(实习)基地,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对在基地参加实习训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分别给予每月大专和本科1000元、硕士1500元、博士2000元的补贴。〔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12.支持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给予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20万元、60万元资助。博士后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32万元日常经费和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给予全职博士后每人每年12万元〔国(境)外博士后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非全职博士后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出站留临工作的博士后给予一次性40万元资助。探索建立博士后研究成果转化园,对入住园区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和三年内最高5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一事一议”。〔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13.加大大学生创业培育力度。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在临新创办企业,经评审给予5-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大学生在临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享受三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每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对培训数量、质量达到相应标准的创业培训机构,给予12万元奖励。对考核优秀的市级大创园给予10-30万元运行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区级大创园6-10万元的运行经费。海内外青年人才携项目来临创办企业,经评审给予20-500万元的创业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一事一议”。〔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二、高标准打造人才平台


14.建设一批重大研究平台。加快“名校名院名所”建设,争取引进世界一流大学来临建设中外合作大学1所,知名科研机构3所,世界500强企业的研发机构1所。在长三角布局一批“人才飞地”,在青山湖科技城建设人力资源服务综合体。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建站为市级和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按照省市两级资助资金分别给予同等额度补助,对在临工作的院士给予每人每年20-50万元的工作资助、5万元的生活津贴。〔责任单位: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科协〕


15.提高赛会平台品牌影响力。深入实施“四个600万”人才创业政策,办好青山湖科技城创新创业大赛。对来临落地的市“一赛一会”人才项目,根据项目层次,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举办“天目创客”大赛,对获奖者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区合作举办全国性、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赛事等人才活动,经事先备案,按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额度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资助。〔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人力社保局〕


三、高水平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16.创新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对大企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对年纳税2000万元(含)以上的大企业,给予若干技术及管理岗位的人才名额,实施人才财税支持政策。加强对重大招引项目人才的支持力度,新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自项目建成投产次年起,连续3个会计年度,项目竣工决算额3亿元(含)以上的,给予若干技术及管理岗位的人才名额,实施人才财税支持政策。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自缴纳社保次年起,连续3个会计年度,根据人才分类认定类别,实施人才财税支持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局〕


17.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引才激励机制,每引进培养1名国家、省“千人计划”、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才,给予企业(个人)或中介机构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引才资助;每引进1名国家、省“千人计划”,给予企业(个人)或中介机构20万元、10万元引才资助。建立海外引才工作站,给予每个海外引才工作站每年最高5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建立企业大学的企业给予每年2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


四、高效能优化人才服务


18.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区领导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每位区领导联系服务2名专家。健全部门、平台、镇(街道)联系服务人才制度,经常联系走访,帮助解决问题。面向F类及以上人才发放人才金卡,提供子女就学、医疗、证件办理、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服务。每年组织人才开展学术疗休养、体检、联络联谊等活动。对通过临安申请认定为杭州市D类及以上人才的,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D类及以上人才,给予车辆上牌全额补贴,对E类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贴。深化人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设立人才服务专窗,探索建立“人才办事通”机制。〔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审管办、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9.完善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分层分类为人才保障住房。对A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企业和教育、卫生系统引进的B、C、D、E类人才及博士、硕士,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5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F类及以上人才可享受人才公寓租住政策,自行租房的3年内给予1000元/月的租金补贴。加快人才租赁住房建设,保障人才租房需求。〔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人力社保局、住建局〕


20.营造尊才爱才良好氛围。选树临安区“十佳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十佳天目英才”,给予单位15万元、个人5万元补助。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讲好人才创新创业好故事,营造尊重人才、重用人才、关心人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