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 / 通知公告
2025年临安区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通知
作者:人力社保局 阅读次数 : 1497 日期 : 2025.03.31
各大创企业,2025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正在申报中,评审通过后可获得5-20万元资助!这份"手把手"申报教程,助你“高效通关”!
01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临安区新创办企业,经评审通过后可获得5万—20万元资助。优秀项目可采取综合评审的办法,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02申报条件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临安区新创办企业(申报项目资助时须在毕业5年内)。
(2)企业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正常经营且依法在临安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6个月以上,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在校大学生新创办企业须注册满6个月以上,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4)申请企业及大学生法定代表人未获得相关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
03资助标准
经评审,给予5万、10万、20万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市财政再按我区项目资助额50%的标准予以资助。另,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采取综合评审的办法,经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推荐,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评审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助,申请流程和申报材料参照上述条款。
04业务流程
(1)提出申请。申报企业登录人才会客厅(https://rchkt.hrss.hangzhou.gov.cn/#/),选择“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申报。
(2)审核。企业提交申请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考察,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项目抽样核查。
(3)评审。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4)公示及发布。拟资助对象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
05所需材料
(1)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如大学生法定代表人为在校生,须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
(2)企业运营情况。包括公司章程,员工社保缴纳记录,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交当年的验资报告)、经营场所证明等。
06申报时间
系统全年开放线上实时申报,每年集中组织项目评审,评审时间以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申报内容须准确属实,应由申请人自行组织项目申报材料,杜绝中介有偿代办。资助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经营、生产、研发等方面,申请人须积极配合做好资金审批及使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和审计等工作。
其他不明事宜可咨询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9541335、0571-89541336。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