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临安区企业自主引才政策申请指南
作者:区人才中心 阅读次数 : 2758 日期 : 2022.04.07
1.政策内容
对新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企业给予引才补助,每引进1名35周岁及以下的本科、硕士,40周岁及以下博士,分别给予用人主体1000元、2万元、10万元补助,每家用人主体当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
2.资格条件
新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首次来临就业)的企业,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税收收入缴入临安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按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归属进行审核。
(2)新引进人员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硕士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3)2024年1月1日(含)之后首次在我区就业(以首次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为准)并按规定在临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且足额到账。
(4)申请时限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2024年1月1日前新引进的人员仍按原政策执行,申请时限同上。
3.业务流程(1)申请。企业登录“亲清在线”平台,在政策模块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上报。
(2)审核。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对比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亲清在线”平台提出异议申请。
(3)拨付。审核通过后,由“亲清在线” 平台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企业的对公账户。
4.申请材料根据系统要求,提供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
(1)该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每家用人单位当年度最高补助300万,超出最高额度且未申领补贴的当年度新引进人员不计入下年度企业自主引才政策范围。
(2)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政策咨询科室: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9541339、0571-61082921
2024年1月1日前新引进的参考临安区企业自主引才政策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