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关于开展杭州市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区人才中心 阅读次数 : 22910 日期 : 2022.04.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47号)《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临委办发〔2019〕80号)、《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杭州市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区属用人单位引进的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7年内的本科毕业生;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

二、申请时间

材料齐全,申请常年即时受理。

三、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1.用人单位条件

①行政事业单位:临安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②企业:税收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按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归属进行申报和审核。

③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发证机关应为临安区级政府管理部门。

 

2.申请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

2019年12月31日(含)——2023年8月1日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

 

人才类别

人才类别

政策内容

满足条件

补贴标准(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毕业7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1.2019年12月31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

2. 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职称(称号)

3. 首次提出申请需按规定在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

0.5

0.5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

1.5

1.5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5

2.5

 

2019年12月31日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

 

人才类别

 

人才类别

政策内容

满足条件

补贴标准(万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

1.2018年1月1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2013年12月12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工业企业就业

2. 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职称(称号)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时社保一直在原单位且连续缴纳;创业人员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5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进行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分类认定,成功申请“临安亲才码”(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除外)后,再通过以下流程申请生活补贴。(毕业7年内的往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进行人才认定、“亲才码”申请)

1.网上申报。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模块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注: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上传的《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审核。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服务管理系统向申请人反馈,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

3.补贴发放。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分两年发放,每年拨付50%。

五、网上申请材料

1.系统在线填写《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

5.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提供);

6.其他可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提供);

7.经认定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提供E类及以上人才认定书(临安区认定的F类人才系统可自动识别,无需上传认定书);

8.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其他

1.申请人已在临安区享受过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往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申请人在政策享受期需在我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4.本科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5.联系方式

电话:临安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63734147  61082921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