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最新)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作者:区人才中心 阅读次数 : 9541 日期 : 2023.12.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杭州市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1.政策内容

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往届博士、硕士和毕业7年内的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的生活补贴。对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10万元的生活补贴,副高级职称人才和相当于该层次的技能人才给予3万元的生活补贴。

2.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通过临安区成功认定或备案为A-G类人才,并成功申领“临安亲才码”,毕业7年内的往届全日制本科生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除外。申请时须在临就业创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8月1(含)后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并按规定在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以上,且足额到账;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者职称(称号)。

(2)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临安区,且依法在临安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我区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2023年8月1日之前来临的人员仍按《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0〕1号)中“往届毕业生、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操作细则执行,补贴标准按照原政策享受。点击链接,可下载原具体申报通知

3.业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模块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单位确认无误后上报。

(2)审核。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服务管理系统向申请人反馈。

(3)拨付。审核通过后,补贴通过“亲清在线”平台拨付。补贴分两发放,每拨付50%,连续参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发放第一笔补贴,第一笔补贴发放后继续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不含补缴)发放第二笔补贴。第二笔补贴无需申请,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拨付。

资金兑付失败的,由企业登录“亲清在线”,通过“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模块发起“重新支付”申请。

4.申请材料

(1)《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

(5)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提供);

(6)其他可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7)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8)从区外搬迁至我区,同一单位因认定系统原因无法通过临安区人才认定备案的,需在系统提交人才认定证书及工商变更证明等材料。

注:所有附件需原件扫描件上传。

5.其他

1)申请人申请时符合市级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和已通过临安区享受市级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不再享受此政策。已享受该政策的申请人再次获得符合“市级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条件的,按照市级政策操作细则执行;正享受该政策的,将停止发放补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往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相当于该层次的技能人才指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申请人首次在临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后,在社保不间断情况下允许更换区属用人单位申请补贴。申请人在政策享受期需在我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保险。

(5)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政策咨询科室: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9541333 61082921 636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