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临安区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作者:人才中心 阅读次数 : 3377 日期 : 2024.01.10
在通过临安区申领杭州应届补贴基础之上,对在临工作满1年的硕士、博士分别发放1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
2.资格条件(1)申请对象条件
通过临安区申领市级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并在临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足额到账,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仍在临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2)申请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临安区,且依法在临安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我区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3.业务流程(1)申请。申请人本人登录“临安亲才码” 平台(杭州市民卡APP)或企业登录“亲清在线”平台,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上报。
(2)审核。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对比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亲清在线”平台提出异议申请。
(3)拨付。审核通过后,补贴通过“亲清在线”平台一次性拨付。
4.申请材料根据系统要求,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
(1)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且在临缴纳社保。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上传。
(2)已享受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4)已享受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人员,将不再享受该政策。
(5)申请人与申报单位应诚信申请生活补贴,申请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凡申请人或申报单位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方式申请或领取生活补贴的,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5)政策咨询科室: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63640001、0571-6108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