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认定结果公示
关于李芳年被认定为G3类人才的公示
作者: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 268 日期 :
李芳年(所属部门:锦北街道;工作单位:浙江万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男,1980年11月出生,经审核,拟认定为G3类(参加临安区一类职工职业技能(劳动)竞赛并被授予“临安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者)高层次人才,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向临安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对象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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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