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最新!!!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受理公告
作者: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 299 日期 : 2024.12.17
一、保障对象
根据《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实施办法》(临人才办〔2023〕9号)、《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4〕6号)等文件规定,现明确2024年第四季度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相关事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保障标准
1.区级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我区区属用人单位的G类及以上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2015年1月1日到申请日止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房,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作为申请对象。
2.申请对象与我区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
3.申请对象连续在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含)以上;属创业人员的,还应持有近6个月(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仍在临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三、受理时间
2023年8月1日前来临:租房补贴标准为G类及以上人才均为1000元/月。
2023年8月1日(含)后来临:租房补贴标准为A-C类2500元/月,D-E类1500元/月,F-G类1000元/月。且该部分人员租房补贴享受期限从人才认定批准通过后开始统计。
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36个月),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予以补贴。
四、申请流程
2024年第四季度临安区级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受理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从该季度开始,区级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按照季度开放申请。
五、注意事项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经人才分类认定后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选择“租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 PDF 格式文档),附件材料如下:
①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
②申请对象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③创新人才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创业人才(指法定代表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租房补贴申请期间企业完税证明。未在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申请人需提供租房补贴申请期间在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证明。
④《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所租房屋不动产权证、租房合同(租房补贴申请期间对应合同)。
⑤其他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对象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经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公章,并上报至系统。
3.资格审核。区住建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核准公示对象。
4.资格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 7 天。
5.资格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建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名单。
六、联系方式
1.期间承租人的就业情况、房产情况发生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终止租房补贴发放,房租补助金额结算至发生变化之日的上月月底。
2.已享受人才公寓租住的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的则不能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才,可同时按“租补分离”原则以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承租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3.申请人如符合领取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条件,原则上应全额领取大学生租房补贴后,再继续申领区级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区级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如此次申请补贴的对应期间,已享受过临安区范围内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公租房货币补贴的,其租房补贴发放标准须扣除已享受临安区范围内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公租房货币补贴的金额。
4.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受理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教育、卫健人才除外)。
5.区属用人单位需满足: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临安区,且依法在临安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事业单位:临安区所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临安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6.租房补贴申请提交单位、签订合同单位、人才认定单位及缴纳社保单位(个人所得税缴纳单位)应一致。
人才认定、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问题咨询临安区人力社保局0571-89541351、0571-61082921;
租房合同、住房情况、补贴发放等问题咨询临安区住建局0571-23616571。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