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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F类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常见问题解答(2018年7月第一批)
作者:区人才中心 阅读次数 : 11878 日期 : 2018.07.17
1、申请认定的人员范围是哪些?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是在杭州市临安区区属用人单位工作(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申请认定人员应是在职人员,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国千、省千、杭州市“521”人才可不缴纳)。
2、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规定的F类条件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3、个人能否不经过单位直接上报认定材料?
不能。必须经过单位同意、公示、盖章后才能报送认定材料。
4、单位注册后是否需要审核?
单位注册信息不需要审核,但注册后,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到受理部门审核、校验原件,所以单位注册时应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5、哪些企业是纳入区本级国库?
可通过企业财务部门查询本企业是否纳入区本级国库。或在单位注册时,选择“其他单位”,输入企业纳税识别号后,如系统自动列示单位名称则为纳入区本级国库的企业。
6、单位是否可以帮助填写材料?
单位可以帮助人才填写申报材料,但上传的佐证材料需要人才本人提供。单位也可以为人才建立工作账号(不选择上报功能选项),由人才本人填写,上传佐证材料。
7、如何上传佐证材料?
附件材料请制作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本(其他格式不可以,限4M,制作清晰。系统首页帮助中心提供PDF文件制作软件和制作说明供下载),在对应的栏目中上传。
8、为什么已上传了佐证材料,还显示“上传佐证材料”?
因为对申报信息修改保存后,系统要求对佐证材料进行再次确认。因此如果佐证材料不需要修改的话,只需点击“上传附件材料”,再点击“保存信息”就可以了。
9、为什么看不到“上报”按钮?
上传佐证材料后才能进行上报操作,请在“状态”列点击“上传附件材料”,逐项上传,经公示期满后再上报。
10、为什么无法打印申请表?
只有上报后,才会在状态列出现“打印申请表”按钮。
11、如何在单位进行公示?
材料填写无误后,可点击“打印公示信息”,打印公示表,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一般在食堂等人流量大的地方。
12、不经公示能否上报?
认定办法要求必须公示,认定申请表中的单位意见中单位要明确承诺经公示,如不经公示是不能上报的。
13、申请表能否在WORD中填写打印?
申请表必须在系统报送后点击“打印申请表”由系统自动打印。不能自行制作或下载WORD表格填写后上报。
14、申请数据未报送能否打印申请表?
必须在数据报送后才能打印申请表,报送后数据不能修改。
15、申请认定的材料由哪个部门受理?
(1)由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初审受理,核对相关信息,并核查社保。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通过服务管理系统报送主管部门,并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2)主管部门负责复查审核,对照《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条件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材料,由服务管理系统报送区委人才办。
(3)区委人才办负责认定核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并打印《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
16、刚填写并保存成功的申请材料,为什么看不到?
请刷新一下浏览器。
17、如何查询认定受理部门地址?
打开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有各个受理部门的地址和电话。点上报后,系统也会提示受理部门的地址和电话。上报后,点击操作列“查看”按钮,也可以查看受理部门的地址和电话。
18、到受理部门申请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详见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60.191.23.220/)首页人才工作信息栏,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45号)的通知。认定申请除了在认定系统中上传佐证材料,在系统中进行上报外,还必需提交由系统打印的认定申请表,并经申请人签名承诺,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同时,申报人必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供受理部门核查。
19、认定受理后,申请人还需要到审核部门去审核吗?
申请人不需要到审核部门,受理部门核对材料完整、真实后,受理认定申请,系统自动会将申请转到相应的认定条件审核部门。但是如果审核部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时,应及时提供。
20、如何知道认定工作进行到哪个环节?
用申请人的账号登录后,可以看到认定申请目前处于的状态,也可以点击“进度查询”查看认定工作各个阶段的信息。
21、申请被退回怎么办?
材料报送后,受理、审核和批准部门如发现有问题,需要补充材料,会将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应重新修改、上传材料后报送受理部门。申请流程重启,逐级报送。
22、认定成功后,在哪里可以领取认定书?
认定成功后,申请人可以到受理部门(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领取。(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63734147)
23、认定书在系统中哪个地方进行打印?
认定批准后,在系统内网,受理、审核或批准环节的操作员账号登录后,在状态中点击“已受理”(或已报送、已初审、已审核等),点击“查询”,在列表中找出拟打印人员这一行,点击最后的“查看”,再点击“打印认定报告”。
24、如何辨别认定书的真伪?
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60.191.23.220/)提供认定结果查询,在输入证书编号和证件号后就可以查询证书的真实性。
25、为什么要进行认定结果备案?
为实现对人才工作、在岗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认定结果每满两年要进行重新备案登记。
26、如何进行认定结果备案?
根据《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进行备案。备案申请在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60.191.23.220)中进行。
27、本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提交人才认定申请?本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论是否返聘工作,均通过原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提交认定申请时,可用退休证明替代聘用合同。
28、本区企业退休人员,如何提交人才认定申请?
本区企业退休人员,如还在工作的(退休返聘),通过目前的工作单位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供聘用证明;如未工作的,通过退休时的单位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供退休证明,如退休时的单位已不存在的,可通过镇街提交分类认定申请。
29、非本区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认定申请?
非本区退休人员须在临安工作或创业方可通过目前所在单位提出分类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聘用证明或营业执照(由申请人担任法人)。
30 、非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是否能够按“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认定为F类人才?
不可以,人才分类认定等各项政策中均应为全日制硕士、博士。
31、认定过程中未出现申请认定表格或其他系统不稳定情况怎么办?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ie11以上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相对比较稳定也较少出错。